我常在想(都想了好几年了。。。),如果捐钱为慈善(受政府认同的合法慈善机构)出一分力, 该款项可获豁免来年所得税的话,何不让捐血这份至高无上的善行也豁免部分所得说?
原因如下:
1. 鼓励国人捐血行善(又不会少了一块肉,还有免费餐+维生素享用 !)
2. 间接鼓励国人保持健康的体魄(不健康者无法捐血, 即无法扣税 !)。
3. 国内大概没有医院是不合法及不受承认的吧?
4. 一人一年最多只须捐血四次,不难达至目标。
5. 捐血须亲临行善,没有请枪手/滥用之嫌。
6. 受益的不再是一个又一个失败的工程,而是命在一线之间的病人及纳税人。
7. 通过捐血扣税,同时推行国内保健运动及年检意识。
我爱吾国,但请吾国为人民健康,爱心与福利,拟定一项利民利国的扣税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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